初级
提供者 : KnowledgeCity
4 章节 · 21 课时 · 1h 0m
语言:阿拉伯语, 德语, 英语, 西班牙语, 法语, 葡萄牙语, 乌尔都语, 简体中文
认证机构
课程描述
《民权法案》第六条禁止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计划和活动中基于种族、肤色和国籍,或英语能力有限的人进行歧视。第六条所涵盖的歧视是最难识别和理解的。本课程旨在帮助您了解此法律规定、其提供的保护、合规标准以及如何执行第六条。
该法规意味着美国的所有人都有权享受联邦政府资助的计划和服务的平等待遇。其中一些计划和服务包括私营公司;非营利组织;市、县和州政府服务和计划,例如紧急服务或公园和娱乐;教育计划和服务,例如联邦资助的学校、学院和大学;医疗保健服务和计划;运输;以及从联邦政府获得赠款、贷款或合同的任何其他计划和服务。
学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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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第六条及其保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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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违反第六条的行为
- 解释如何执行第六条
- 讨论与LEP个人相关的合理努力
- 回顾合规要求和对不合规的相关处罚
你将学到的技能
- 平权行动合规
- 平等信贷机会法
- 公平就业和住房法案(FEHA)
- 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
- 非歧视性测试
您将学到的内容
- 定义第六章并识别其所保护的对象,包括英语能力有限的个人
- 识别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项目和活动中违反第六章的行为
- 说明第六章的执行方式,包括行政投诉、合规审查和提交投诉
- 讨论针对英语能力有限(LEP)个人的合理努力义务
- 回顾合规要求以及不合规所对应的处罚和制裁
- 认识第六章在交通、住房、教育、刑事司法和环境正义等领域的适用方式
关键要点
- 《民权法案》第六章禁止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项目和活动中,基于种族、肤色和民族血统(包括英语能力有限者)实施歧视。
- 第六章赋予美国境内所有人在联邦资助项目和服务中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
- 受涵盖的项目和服务包括私营企业、非营利组织、市、县及州政府服务、教育、医疗、交通以及其他任何接受联邦拨款、贷款或合同的机构。
- 第六章所涵盖的歧视行为是最难识别和理解的歧视类型之一。
- 本课程涉及受益方的合规义务以及不合规所对应的处罚和制裁。
常见问题
本课程涵盖哪些内容?
本课程涵盖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包括法律条款、所提供的保护、合规标准以及第六章的执行方式。课时涵盖受益方、英语能力有限人员、环境正义、刑事司法、交通、住房、教育、投诉、合规审查以及处罚和制裁。
第六章保护哪些人?
第六章禁止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项目和活动中,基于种族、肤色、民族血统或英语能力有限实施歧视,赋予美国境内所有人在联邦资助项目和服务中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
完成本课程后我能获得哪些技能?
本课程涉及的技能包括平等雇佣机会合规、平等信贷机会法案、公平就业和住房法(FEHA)、家庭教育权利与隐私法案以及非歧视测试等方面。
第六章适用于哪些项目和服务?
适用于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项目和服务,包括私营企业、非营利组织、市、县及州政府服务与项目(如紧急服务或公园娱乐设施)、联邦资助的学校、学院及大学等教育项目、医疗、交通,以及其他任何接受联邦拨款、贷款或合同的机构。










